警 政 社 會
竹縣消防員性侵少女致羞憤自殺身亡 竹檢起訴建請加重處分
記者張林沐/新竹報導 針對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陳姓消防員性侵少女,致少女於今年二月自殺身亡,新竹地檢署二日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依法加重被告刑期二分之一。 新竹地檢署表示,陳姓消防員係於上班時間接獲少女報案,之後就常以簡訊和LINE與少女連絡,在取得對方信賴後,約對方外出並在車上對被害少女性侵害得逞。被害人因情緒一直難以平復,今年二月尋短身亡,全案才爆發。 新竹縣消防局表示,尊重新竹地檢署依法起訴之權責,後續在法院審理階段,消防局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釐清相關疑慮,毋枉毋縱、絕不護短;此外,消防局已針對此案召開專案會議,並針對本案作成相關懲處。對於違反受理報案紀律且未主動陳報涉案情節影響機關形象,予以行政處分記過1次。另有關刑事涉及性侵部分,等法院判決後再陳報公懲會懲戒。 起訴書中指出,陳姓消防員是在勤指中心值勤時,利用勤務之便,趁機抄到被害少女的電話,並時常以簡訊或LINE與對方連繫,也常約對方吃早餐。在取得對方信賴後,前年四月間,陳姓消防員到竹東與對方見面,在自小客車後座,以手指性侵害少女得逞。被害少女遭性侵後身心受創,去年11月接受心理輔導,陳述被害過程,還氣憤表示想殺害陳姓消防員。被害少女一直難以脫離被性侵害的陰影,今年二月自殺身亡。 檢警在偵辦過程中,陳姓消防員矢口否認性侵害指控,經檢警勘驗陳姓消防員與被害少女的對話記錄、和解書、輔導記錄和驗傷診斷書,認為陳姓消防員行為惡劣,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將陳姓消防員提起公訴,並依法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新竹縣消防局副局長日前因涉貪瀆案被羈押提起公訴,如今再爆發勤指中心消防員性侵少女醜聞被提起公訴,使新竹縣消防局形象再度重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