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合 新 聞
竹縣公共安全沒有假期
記者林進賢/新竹報導 109年4月26日臺北林森錢櫃大火之後,竹縣消防局除加強對視聽歌唱場所清查外,亦針對人潮出入眾多場所進行檢查。消防局5/30表示,其中位於竹北市中華路上遊藝場所,警方查獲現場2樓設有KTV包廂,經該局檢查現場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管理等皆不符合規定,依法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 消防局表示,鑒於臺北市錢櫃KTV 林森店火災案致災原因疑有未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關閉主要消防安全設備及無通報疏散作為,顯示場所自衛消防編組功能未彰、未落實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等相關原因。該遊藝場所違反消防法規且為封閉式營業場所,若發生火災恐對民眾有重大危害,近日至該場所張貼不合格標誌供民眾識別。 縣長楊文科特別注重縣民安全,除指示消防局及警察局針對轄內類似場所之稽查外,亦強調場所應落實平時自主檢查,加強員工自衛消防編組訓練,才能提供民眾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 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自己生命自己護,出入公共場所,養成觀察逃生通道(安全梯)及消防安全設備等位置之習慣,並拒絕至違規營業之場所消費。另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如發現誤動作或故障情事,應立即委託合格消防專業人員進行維修,以維護場所安全。 |